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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历朝俸禄

中国历朝俸禄

一、上古至秦汉

  商周时期官吏由贵族充任,各有封邑、禄田,无俸禄。春秋时期仍沿用,各国按国大小待遇不同,如《左传》中载"次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中,中当其下,下当其上大夫。小同之上卿当大国之下卿,中当其上大大,下当其下大夫。"有不同的食封标准,如《国语》中载"大国之卿,一旅之田,上大夫,一卒之田。"《左传》中也载赵简子曾有"上大夫受县,下大夫受郡"之语。春秋末开始出现实物俸禄,至战国逐渐形成以粮食为俸禄的制度(包括封君守税),各国计算单位不同,如卫国用"盆",齐、魏用"钟",秦、燕、楚用"石"、"斗"、"担"等。秦统一后,废封地,确立以粮食为俸禄的俸禄制。

  汉承秦制,西汉时从万石至斗食佐史,共22级(一说21级),采取的是给谷制。禄秩与实物发放数的对应关系是(下注部分官职俸禄前后有变动,不一一注明,仅作参考):

  1)万石:三公等(名录不抄了,下同),月谷350斛(注:1斛=1石=10斗),一年4200石;

  2)中二千石:九卿等,月谷180斛,一年2160石;

  3)真二千石:诸侯相等,月谷150斛,一年1800石;

  4)二千石:郡太守等,月谷120斛,一年1440石;

  5)比二千石:光禄大夫等,月谷100斛,一年1200石;

  6)千石:丞相长史等,月谷90斛,一年1080石;

  7) 比千石:太中大夫等,月谷80斛,一年960石;

  8)八百石:汉成帝时除,就六百石;

  9)比八百石:谏大夫,俸禄不详,后除;

  10)六百石:州刺史等,月谷70斛,一年840石;

  11) 比六百石:博士等,月谷60斛,一年720石;

  12)五百石:县长,汉成帝时除。

  13)四百石:大县县丞、县尉,月谷50斛,一年600石;

  14)比四百石:五官侍郎等,月谷45斛,一年540石;

  15)三百石:次县长,月谷40,一年480石;

  16)比三百石:五官郎中等,月谷37斛,一年444石;

  17)二百石:县丞、县尉等,月谷30斛,一年360石;

  18)比二百石:月谷27斛,一年324石;

  19)百石:御史属等,月谷16斛,一年192石;

  20)比百石:不详,后除;

  21)斗食:月谷11斛,一说每日1斗2升;

  22)佐史:月谷8斛,另一说佐史也并入斗食中。

  东汉时禄秩变化不大,从万石到斗食佐史共17级(或16级),但给付方式改成半钱半谷,东汉延平中定制,中二千石月钱9000,谷72斛;真二千石月钱6500,谷36斛;比二千石月钱5000,谷34斛;千石月钱4000,谷30斛;六百石月钱3500,谷21斛;四百石月钱2500,谷15斛;三百石月钱2000,谷12斛;二百石月钱1000,谷9斛;百石月钱800,谷4斛8斗。另外,两汉的节日赏赐实际上成为常俸外的加薪,如《汉官仪》中记载仅"腊赐"一项为:大将军、三公各钱20万、牛肉200斤、粳米200斛,特进、侯15万,卿10万,校尉5万,尚书3万,侍中、将、大夫各2万,千石、六百石各7千,虎贲郎、羽林郎3千。《通典》记载在立春之日赐文官司徒、司空帛30匹,九卿15匹,武官太尉、大将军各60匹,执金吾、诸校尉各30匹。

  二、魏晋南北朝

  曹魏时发放粟米为俸禄。至西晋实行占田制,按官品各地分别授予职田和谷帛,授田标准为:一品50顷(每顷100亩),二品45顷,以下每品递减5顷,至九品10顷,各食其租。此外,《晋书》中记载禄秩有:

  1)诸公及开府位从公者,品秩第一,食奉日五斛。太康二年,又给绢,春百匹,秋绢二百匹,绵二百斤。元康元年,给菜田十顷,田驺十人,立夏后不及田者,食奉一年。

  2)特进品秩第二,食奉日四斛。太康二年,始赐春服绢五十匹,秋绢百五十匹,绵一百五十斤。元康元年,给菜田八顷,田驺八人,立夏后不及田者,食奉一年。

  3)光禄大夫与卿同秩中二千石,食奉日三斛。太康二年,始给春赐绢五十匹,秋绢百匹,绵百斤。惠帝元康元年,始给菜田六顷,田驺六人。

  4)尚书令,秩千石,食奉月五十斛。太康二年,始给赐绢,春三十匹,秋七十匹。绵七十斤。元康元年,始给菜田六顷,田驺六人,立夏后不及田者,食奉一年。

  5)左右尚书仆射,食奉月四十五斛。

  南朝宋、齐大致与晋略同。梁天监时,定一品秩万石,二、三品秩中二千石,四、五品秩二千石。但所给钱谷却任意。陈时稍敛。

  北魏初期官吏无俸禄,任其搜刮。至孝文帝改革,始行俸禄,从每户征调帛3匹、谷2石9斗作为百官俸禄,地方长官按户给俸,多少不一。实行均田制后,地方守宰授给公田食租,刺史15顷,太守10顷,县令、郡丞6顷。

  北齐按官品给俸禄,计量单位改为布帛的匹,一品岁秩900匹,从一品800匹,以下以百匹等差,至从三品400匹;四品240匹,以下以40匹等差,至从五品120匹;六品100匹,以下以20匹等差,至从七品40匹,再往下以4匹等差,到从九品24匹为止。另外事繁者可增加1/4的俸禄,闲者将减少1/4。给付方式:一分为帛,一分为粟、一分为钱。地方长吏各分上中下三等九级(按户口多少):州刺史从300匹至800匹不等,郡太守从220匹至500匹不等,县令从50匹至150匹不等。

  北周复古于周礼,改品为命,禄秩上从下士(正一命、一命)每年125石,历经中士(正二命、二命)、上士(正三命、三命)、下大夫(正四命、四命)、中大夫(正五命、五命)、上大夫(正六命、六命),每级加倍,至上大夫为4000石。再往上则卿(正七命、七命)6000石、孤(正八命、八命)7000石、公(正九命、九命)万石。

  三、隋唐

  隋制以粟为禄,京官:正一品900石,以下以100石为差,至正四品300石;以下按50石为差,至正六品100石;以下以10石为差,至从八品50石,于春秋二季发放。食封者及不管事者、九品官皆不给俸禄。外官俸禄为:大州620石,以下按40石为差,九等至下下为300石;大郡340石,以下按30石为差,九等至下下为100石;大县140石,以下按10石为差,九等至下下为60石。后来公卿以下又各给职田,一品5顷,以下按50亩为差,至九品为1顷。

  唐时俸禄分土地、实物和货币三种。其中土地分永业田和职分田。永业田按爵、勋、品级授给,不收回,可传子孙,亲王10000亩,正一品6000亩,从一品与郡王5000亩,正二品与国公4000亩,从二品与郡公3500亩,县公与正三品2500亩,从三品2000亩,正四品与侯1400亩,从四品与伯1000亩,正五品与子800亩,从五品与男500亩,六、七品250亩,八、九品200亩。(以上均为职事官,勋官为60-3000亩不等。)职分田则为在职时可享用其租,作为俸禄一部分,按品级给,一品12顷(1200亩),二品10顷,三品9顷,四品7顷,五品6顷,六品4顷,七品3顷50亩,8品2顷50亩,9品2顷。实物方式的俸禄为唐初所定:京官正一品700石,从一品600石,正二品500石,从二品460石,正三品400石,从三品360石,正四品300石,从四品260石,正五品200石,从五品160石,正六品100石,从六品90石,正七品80石,从七品70石,正八品67石,从八品62石,正九品57石,从九品52石。中间经过变化,到开元年间合为货币形式,按月发放,各品级给付额度是:

  一品月俸料8000,食料1800,杂用费1200,防閤20000,总共每月钱31000;

  二品月俸料6000,食料1500,杂用费1000,防閤15500,总共每月钱24000;

  三品月俸料5000,食料1100,杂用费900,防閤10000,总共每月钱17000;

  四品月俸料3500,食料700,杂用费700,防閤6667,总共每月钱11567;

  五品月俸料3000,食料600,杂用费600,防閤5000,总共每月钱9200;

  六品月俸料2000,食料400,杂用费400,庶仆2500,总共每月钱5300;

  七品月俸料1750,食料350,杂用费350,庶仆1600,总共每月钱4050;

  八品月俸料1350,食料300,杂用费300,庶仆600,总共每月钱2550;

  九品月俸料1050,食料250,杂用费200,庶仆400,总共每月钱1900。

  四、宋金

  宋代俸禄包括正俸(钱)、禄粟(米)、职钱、公用钱、职田、茶汤钱、给卷(差旅费)、厨料、薪炭等许多令人眼花缭乱的名目,大多均以钱支付。还有谦人(仆役)、衣料(官员使唤之仆役,每人每年粮食折钱3000文,绸绢每匹折钱一贯,布每匹350文,绵每两40文等)等等,不一一列举。此外朝廷还时常给予赏赐。宋初基本沿袭后周之制,采用俸户制。太宗初年废俸户制,本官月俸给1/3钱,2/3实物。初期俸禄较低,真宗大中祥符五年(1012年)首次大幅度加薪,仁宗嘉祐年间正式制定"禄令",如规定宰相、枢密使月俸料300贯,春、冬衣服各赐绫20匹、绢30匹、冬棉100两,每月禄粟各100石,谦人衣粮各70人,每月薪(柴草)1200束,每年炭1600秤,盐7石等。元丰改制,调整了官阶与俸禄,又有增加。南宋初,财政困窘,俸给和米麦均减半支给。宋朝的俸禄制度非常复杂,如仁宗年间定41等,每等内依官职不同又多少有差,详参见以下的《宋史 职官志》(略)。

  金朝俸禄包括钱粟、口粮及绢棉三类,据《金史 百官志》所载各品级俸禄为:

  正一品:钱粟220-300贯石,曲米麦各35-50称石,春衣罗秋衣绫各35-50匹,春秋绢各120-200匹,绵600-1000两。

  从一品:钱粟180-200贯石,曲米麦各25-30称石,春秋衣罗绫各25-30匹,绢各90-100匹,绵400-500两。

  正二品:钱粟150贯石。曲米麦各22称石,春罗秋绫各22匹,绢各80匹,绵350两。

  从二品:钱粟120-140贯石,曲米麦各18-20称石,春罗秋绫各18-20匹,绢各70-75匹,绵250-300两。

  正三品:京官钱粟70贯石,曲米麦各16称石,春罗秋绫各12匹,绢55匹,绵200两;外官钱粟70-100贯石,曲米麦各12-15称石,绢各30-40匹,绵140-200两,公田25-30顷。

  从三品:京官钱粟60贯石,曲米麦各14称石,春秋衣罗绫各10匹,绢各50匹,绵180两;外官钱粟60贯石,曲米麦各10称石,绢各25匹,绵120两,公田21顷。

  正四品:京官钱粟45贯石,曲米麦各8-12称石,春秋衣罗绫各8匹,绢各20-40匹,绵150两;外官钱粟45-50贯石,绢各20-22匹,绵70-80两,职田15-17顷。

  从四品:京官钱粟40贯石,曲麦米各10称石,春秋罗绫各6匹,绢各30匹,绵130两;外官钱粟40贯石,曲米麦各7称石,绢各18匹,绵六10两,公田14顷。(猛安仅有钱粟48贯石,余皆无)。

  正五品:钱粟35贯石,曲米麦各8称石,春秋衣罗绫各5匹,绢各25匹,绵100两;外官钱粟30-35贯石,曲米麦各6称石,绢各16-17匹,绵50-55两,职田10-13顷。

  从五品:钱粟30贯石,曲米麦6称石,春秋罗绫各5匹,绢各20匹,绵80两;外官钱粟25贯石,曲米麦各4称石,绢各10匹,绵四10两,公田7顷。(谋克,钱粟二十贯石,余皆无。)

  正六品:钱粟25贯石,麦5石,绢各17匹,绵70两;外官钱粟20贯石,曲米麦3称石,绢各8匹,绵30两,公田6顷。

  从六品:钱粟22贯石,麦5石,春秋绢各15匹,绵60两;外官同正七品。

  正七品:钱粟22贯石,麦4石,衣绢各12匹,绵55两;外官钱粟18贯石,曲米麦各1-2称石,春秋衣绢各6-7匹,绵25-30两。

  从七品:钱粟17贯石,麦四石,衣绢各10匹,绵50两;外官钱粟17-18贯石,麦4石(或曲米麦各1-2称石),衣绢各6-10匹,绵20-50两。有的有职田4顷。

  正八品:朝官钱粟15贯石,麦3石,衣绢各8匹,绵45两;外官钱粟12-15贯石,曲米麦各1称石,衣绢各2-6匹,绵8-20两,职田2-4顷。

  从八品:朝官钱粟13贯石,麦3石,衣绢各7匹,绵40两;外官钱粟13贯石,麦2-3石,衣绢各5-7匹,绵15-40,职田三顷。

  正九品:朝官钱粟12贯石,麦2石,衣绢各6匹,绵35两;外官钱粟11-13贯石,麦1-2石,衣绢2-6匹,绵8-35两。

  从九品:朝官钱粟10贯石,麦2石,衣绢各5匹,绵30两;外官钱粟10-12贯石,麦1石,衣绢各2-3匹,绵1两,职田2顷。三品以上官司知法,钱粟一十贯石,麦一石,衣绢各三匹,绵6-10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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